近日,证监会官网更新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,包括陈维新、张兆阳、朱瑞、李卫卫、朱一栋在内的5名80后,曾控制115个证券账户操纵“凤形股份”股价,最终累计亏损3.04亿元。5人也都遭到了处罚。
据了解,这起案件的起因是凤形股份一笔定增收购项目。陈维新曾作为“凤形股份”副董事长、总经理,负责该项目的实际运作。由于当时“凤形股份”股价低于发行价,为了确保非公开发行顺利实施,陈维新与张兆阳等人合谋维护股价。他们先后找到朱瑞、李卫卫、朱一栋等人参与操纵市场,采取利用资金优势、持股优势,连续买卖“凤形股份”,在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“凤形股份”,不以成交为目的的频繁或大额申报、撤单等手段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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值得注意的是,李卫卫、朱一栋已经成为监管部门处罚名单上的“常客”,其中李卫卫早年在期货公司营业部工作,对外号称“华北第一操盘手”,朱一栋则曾任大连电瓷的董事长。两人此前就上演过联手操纵“大连电瓷”却巨亏5.51亿元的尴尬戏码。李卫卫因此被证监会处以200万元罚款,终身禁入证券市场。朱一栋则因非法集资超500亿元数罪并罚被判处无期徒刑。
今年1月,李卫卫又被监管部门查出控制92个证券账户交易“汇金通”股票,实际盈利约2070.28万元,其交易行为构成市场操纵。证监会决定对其“没一罚一”,合计罚没4140余万。
5个80后合谋操纵市场
监管部门调查显示,本次行政处罚涉及的5人均为80后,其中年龄最大的为朱一栋,1982年出生;最小的为张兆阳、朱瑞,均为1989年出生,陈维新、李卫卫则为1986年出生。
根据证监会的调查,2017年10月9日至2018年2月28日,当事人控制使用“高某”等115个证券账户(简称“账户组”),采取不以成交为目的的频繁或大额申报、撤单等手段操纵、影响“凤形股份”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,导致“凤形股份”股价大幅偏离同期中小板综指。截至2018年2月28日,账户组累计亏损3.04亿元。
操纵期间,账户组单日买入数量占全市场成交数量比超20%的交易日有31天,峰值达到55.32%;卖出数量占全市场成交数量比超20%的交易日有23天,峰值达到73.62%。账户组资金投入量峰值达2.25亿元,总买入成交金额为21.56亿元,总卖出成交金额为18.80亿元。账户组具备明显的资金优势和持股优势。
操纵期间,账户组利用资金优势、持股优势,连续买卖“凤形股份”,并且存在盘中拉抬、尾市拉抬股价的行为。以“盘中30分钟内涨幅超过2%,买入占比超过30%”为标准,账户组共发生22次盘中大幅拉抬股价行为,平均拉抬幅度为4.11%,最高拉抬幅度为9.15%,并多次存在拉抬后反向卖出行为。以“尾盘15分钟内涨幅超过2%,买入占比超过30%”为标准,账户组共发生3次尾市拉抬股价行为,尾市阶段平均拉抬幅度为3.19%。
此外,操纵期间,账户组存在大量反向交易、对倒交易行为。账户组在参与交易的89个交易日中,57个交易日内存在反向交易,合计反向交易2897.85万股,日内账户组反向交易量占账户组成交量的比例最高为43.23%,平均10.51%;44个交易日存在对倒交易,平均对倒比重为5.03%,其中7个交易日对倒比重超过10%,2018年1月11日对倒比重达到最高25.37%。
同时,操纵期间,以“时段内账户组申买量占全市场比例20%以上且账户组申买对应撤单量占账户组申买量比例20%以上”为标准,合计有3个交易日存在虚假申报情况,主要手法是虚假申报买单,诱导其他投资者买入后出货。
证监会依法处罚当事人
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,依据2005年《证券法》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,证监会决定对陈维新、张兆阳、朱瑞、李卫卫、朱一栋处以300万元罚款。其中,对陈维新处以80万元罚款,对李卫卫、朱一栋分别处以70万元罚款,对张兆阳、朱瑞分别处以40万元罚款。
证监会表示,将继续加大对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,维护证券市场的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和良好秩序。
来源:每日经济新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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